校級名優(yōu)教師、教壇新秀評選細則(修改試行)

[日期:2020-09-27] 作者:行政辦 次瀏覽 [字體: ]

雙流中學實驗學校

校級名優(yōu)教師、教壇新秀評選細則(修改試行)

  為了貫徹學校“四化”辦學理念,規(guī)范校級名師、教壇新秀評選過程,引導教師努力學習、多出成果,根據(jù)《雙流中學實驗學校名優(yōu)教師評選試行意見》、《雙流中學實驗學校教壇新秀評選試行意見》制定本評選細則。

一、評分項目及權重:

    1、學歷5分:本科及以上5分,本科以下3分;

    2、職稱5分:中一及以上5分,中二3分;

    3、榮譽稱號5分:近三年中獲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5分,未獲稱號3分;

4、職務5分:年級、教研組長5分,團委書記參照教研組長執(zhí)行;備課組長3分,班主任2分;其他組長參照備課組長執(zhí)行。此項不累計評分。

 5、考試成績25分:以評選年度(本年度開展評選活動以上一學年度為評選年度)的下期期末學生考試(除去學困生)為參考,以學科班級平均分—年級同類班的類平均分=A(差值)為標準,評分辦法如下 (如果同時任教兩個科創(chuàng)或兩個文創(chuàng)班的英語,分別參照文創(chuàng)班或科創(chuàng)班的英語類平均記分;如果同時任教兩個科創(chuàng)班的語文分別參照數(shù)學班的語文類平均分記分;如果同時任教兩個科創(chuàng)班或文創(chuàng)班的數(shù)學、物理,分別參照英語班的數(shù)學、物理類平均分記分)

語文、政治、生物、歷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其中體育折合成100分制計算)

差值(A

A≥0

0A≥-1.5

-1.5A≥-3

-3A

得分

25

23

20

18

英語、數(shù)學、物理、化學(其中物理、化學折合成100分制計算)

差值(A

A≥0

0A≥-2.5

-2.5A≥-5

-5A

得分

25

23

20

18

    6、成果類15分:評選年度中,論文(交流、發(fā)表、獲獎)、輔導學生獲獎、研究和課改成果(課題、活動課、選修課和健全人格課程)成果獲省級及以上獎勵15分,市級12分,縣、校兩級10分。其中:自己撰寫的專業(yè)論文在學科核心期刊上發(fā)表照此記分,否則降1級記分;自己撰寫的專業(yè)論文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科專業(yè)委員會組織評獎參照執(zhí)行,否則降1級記分;主研課題參照執(zhí)行,參研課題降1級執(zhí)行;主編教材教參參照執(zhí)行,參編教材教參或主著與學科相關的書籍降1級記分。

    7、賽課類15分:近三年中,參加縣級及以上優(yōu)質課、示范課、研究課、公開課、活動課展示獲獎者15分,未獲獎者14分;參加學校“人人獻課”活動獲獎者13分,未獲獎者12分。

    8、班務考評15分:評選年度的下期期末班務考核,排名列本年級前1/2的班主任為15分,所在班的任課教師為13分;列本年級后1/2至后3/4的班主任為13分,所在班的任課教師為12分;其余的班主任為12分,所在班的任課教師為11分;

    9、學校綜合評定10分:由學校行政會綜合考評決定。

 二、加分項目和權重(以下加分項目的時間范圍均為評選年度內)

1、雙流縣中考狀元,所在班的班主任加5分,中考科目的任課教師加3分,其他科目任課教師(含特色課、奧數(shù)課、周六培優(yōu)課等)加1分;第二名,所在班的班主任加3分,中考科目的任課教師加1分,其他科目任課教師(含特色課、奧數(shù)課、周六培優(yōu)課等)加0.5分;              

 2、課改成果(課題、活動課、選修課和健全人格課程)獲省、市、縣、校表彰分別加6、5、4、3分;

    3、活動課展示獲省、市、縣、校表彰分別加5、43、2分;

4、班級管理獲省、市、縣、校表彰,班主任分別加5、4、3、2分,所在班的任課教師分別加4、3、21分。

5、教齡滿20年的教師加5分。

    三、因學科因素或工作安排缺少學生考試成績的任課教師,考試成績的評分按下列標準計分:以近五年輔導學生參賽獲獎為標準,有兩項以上獲省級獎記25分;有一項獲省級獎且有一項以上獲市級獎記23分;有兩項以上獲市級獎記20分;其余情況記18分。

    四、學生問卷調查是學校了解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渠道,行政會可視其“學生問卷調查情況”適當扣減教師的個人得分。

    五、評選年度的下期期末學生考試,所任班級平均分在上一評選年度基礎上有較大變化,學校行政會將根據(jù)變化情況適當增減考試成績得分。若因學校工作需要安排教師中途接班,所任班級平均分或年級排名在上一評選年度基礎上有一定幅度提高,學校行政會將視其提高情況在考試成績這個項目上提高一個檔次計分。

    六、評分情況將作為今后推評省、市、縣優(yōu)秀教師的基本條件。校級名優(yōu)教師最低入選標準:75分;校級教壇新秀最低入選標準:70分。

    七、否決條件:(1)、評選年度的學生考試,所任班級平均分與年級平均分的差距較大者(中途接班等特殊情況交學校行政會討論);(2)評選年度中,因工作失誤受到學校公開點名批評者。

    八、本細則著眼于評價教師的實際工作和研究及課改成果,培養(yǎng)更多的優(yōu)秀教師。

 

雙流中學實驗學校

0一四年九月